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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拆电话:5610315
案件举报电话:5624015
政务监督电话:5611401
企业法人及营业登记企业变更登记
一、 登记程序
受理、核准、发照、公告
二、 申报材料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其中:
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增减20%应申请变更登记,提交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及个人简历证明;
变更营业期限的,提交延长营业期限的企业章程、协议书或合同;
应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名、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期限应在一年以上);
经营单位及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参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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