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伙企业登记注册程序:
1 、申请人到当地工商所咨询、领取申请表
2 、到县局注册登记科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3 、提供需提交的登记材料
4 、经专管员实地堪察
5 、经所长审批
6 、到内勤交纳相关费用
7 、携带登记材料到注册登记科办理相关(设立、变更、注销、设立分支机构)登记。
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一)设立登记
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照片、合伙人履历表;
3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书;
4 、合伙协议书;
5 、出资权属证明、出资证明书;
6 、经营场所证明;
7、从业人员名册;
8、财务负责人聘书、财会人员会计证、身份证复印件;
9 、应提交的其他有关部门材料;
(二)变更登记
1 、《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 、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书;
6、与变更登记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注销登记
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算报告;
3 、完税证明;
4 、营业执照正、副本、印鉴;
5、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书;
6 、与注销登记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分支机构登记
1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照片;
5 、经营场所证明;
6 、应提交的其他有关部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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