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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文书档案、保密、机要管理和机关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信息、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来人接待、对外联络及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电话:0315-5611537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电话:0315-5611401
(三)监察室
负责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纪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受理群众对工商干部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以及干部违纪处分的申诉、复议工作;负责执法监察、政务公开工作。
电话:0315-5611401
(四)财务装备科
负责财务装备、票据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经费预决算和计划编制、执行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电话:0315-5612631
(五)法制科
负责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负责法制宣传普及工作。
电话:0315-5611401
(六)注册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所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根据授权负责辖区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核定(核转)注册单位名称,核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它经营单位的证照,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商所对辖区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注册行为进行监督。
电话:0315-5612360
(七)经济检查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负责监督检查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申斥和举报;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商标和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电话:0315-5624015
12315
(八)市场规范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
负责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章行为;开展市场巡查;开展市场创建活动;开展市场专项治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组织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指导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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