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合同鉴证
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鉴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标通知书;
(二)开工许可证;
(三)双方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书;
(四)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六)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其他合同鉴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同原本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有关专项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三) 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书;
(四) 申请鉴证经办人的资格证明;
(五)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1、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范围:
(1)企业的设备;
(2)企业的原辅材料;
(3)企业的产品或者商品;
(4)企业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动产。
2、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一式一份;
(2)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各一式三份;
(3)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各一式一份;
(4)双方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一份;
(7)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图片);
(8)资产评估报告文件一份;
(9)抵押物登记明细表;
(10)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期限: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登记机关收齐登记申请材料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自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
申请合同争议行政调解
申请合同争议调解,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和合同副本。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
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命名
1、“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标准:
(1)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有完善的学法制度,能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员工学习《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水平。企业领导、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能正确理解掌握《合同法》的各项规定,并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营中出现的问题。
(2)企业有专(兼)职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合同管理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机构,职责分明,并有一名领导主管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有较好的业务素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合同管理岗位资格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签订合同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3)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授权委托.与审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等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规定,并抓好落实,合同档案、合同台帐完整、齐全,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4)企业对外经济往来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鉴证、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应自觉办理鉴证、登记或备案。
(5)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不可抗力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解除者外,必须认真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6)企业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应守法、诚实守信,没有合同欺诈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企业能依法解决合同纠纷,自觉执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无不良信用记录。
(7)企业在当地同行业中经济效益较好,无经营性亏损。
2、申报“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程序:
自愿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的企业,经自检自查认为已达到“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标准的,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填写《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申报表》。
申报“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的申请书;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登记机关同意);
(3)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
(4)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统计表及文字说明;
(5)企业上年度年检报告;
(6)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和合同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7)其他与认定标准有关的材料。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对申请材料的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接受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企业并退回申请。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组成考核小组,对申报单位逐个进行考核,考核期间可征求经贸、税务、银行,质量监督、海关、物价等相关部门的评价意见。在新闻媒体或网上公示,公示不得少于15天。
上级机关可以委托下级机关进行考核、下级机关应当将考核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机关审查,对经考核审查合格的单位,认定前应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报请当地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颁发牌匾、荣誉证书,并予以公告。
5、申请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必须是连续两年以上被认定为本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并由本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推荐。
6、上一届“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到下一届认定时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申请认定的,应撤消其“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7、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到原认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合并、分立的,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报。企业注销,应将牌匾、证书交回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拍卖监管和备案工作
1、拍卖活动事前和事后需备案的材料:
(1)委托拍卖合同
(2)拍卖标的清单
(3)拍卖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4)有关部门确权文件
(5)司法或行政机关执行文件
(6)拍卖公告原件
(7)媒体发布的拍卖公告内容
(8)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
(9)拍卖会拍卖标的清单
(1)竟买人登记表
(11)拍卖现场记录
(12)拍卖会成交标的清单
(13)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拍卖成交确认书
(15)工商管理机关审查文件
(16)其他有关材料
合同示范文本发放
目前我局发放的合同示范文本种类有:建筑施工合同、工业品买卖合同、农产品买卖合同、加工合同、定作合同、承揽合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柜台租赁合同、修缮修理合同、商品代销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市建委开发办代发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法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合同示范文本收费按
查处合同违法案件处罚程序
1、受理:经初步调查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由调查人员填写立案报告书,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立案调查。
2、调查:案件调查须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1)主动出示检查证件;
(2)依法询问当事人、嫌疑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
(3)依法提取、收集证据。
3、处罚:案件调查终结后,由办案人员提出处罚建议,经分局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分管局长批准。
4、告知: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要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5、送达: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6、复议: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结案回访:案件结案后,由分局领导与案件审核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回访内容主要是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当事人对办案人员的意见;了解办案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文明办案等情况,回访人员要认真详细做好回访记录,存档备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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